棉花糖小说网 - 经典小说 - 乐杯酒在线阅读 - 第五章

第五章

    

第五章



    九

    我没能蹭着和方如是一起走。

    这当然不是因为我怕他家老头子告我御状!

    是系统提醒我:方如是结局已定,没有人能逆过命运,而我也要想想,做完任务的报酬是回到原来世界,得到没有职业病的身体,真的要为了方如是,抛弃我十六年苦练吗?

    系统不愧是带了防沉迷的系统,一句话点醒了我。

    方如是固然重要,可我从六岁至今,十几年的苦练得到的荣誉和骄傲也很重要。这是我人生的意义,也是我爱上方如是的原因——他和我,是同样坚持的人。

    如果我轻易为了喜欢方如是而放弃喜欢他的原因,那这喜欢还算得上是喜欢吗?

    我开始不分昼夜拼命练舞,舞鞋被我跳坏了一双又一双,我对自己说,我已经做出了选择,现在跳舞对我来说不仅仅是跳舞,而是两份喜欢,我要拼命努力,才对得起两份喜欢。

    再接到方如是消息的时候已是半年后,我在后山结了冰的山涧旁跑步,春桃气喘吁吁跑过来和我说,方如是和皇子大打出手,被打得奄奄一息快要断气。

    我的脚一下崴在了一处冰,坐在雪地里,脑子里疯狂涌过不可置信,撑着地站起来一瘸一拐跑回家要上京。

    爹娘没阻止我,这几个月,大约是我吓到了他们,每半个月他们就过来做我的思想工作劝我进京去看看,哪怕是彻底死了心,也不要再这样折磨自己。

    路上,我听到了更多这件事的闲言碎语,却发现这事似乎并不是我最初听到的那样。

    越接近京城,这事的细节也越清晰,才惊奇地发现这故事从京城传到小镇到底走了多少样。

    小镇传言:方如是与嫡皇子在朝上一言不合拳脚相向大打出手,甚至当场波及了两个劝架的一个骨折一个闪腰。

    属实是有鼻子有眼。

    京城传言:太傅之子与侯门小姐夜半喝酒,脚滑不慎,双双从房梁上掉了下来,侯门小姐掉下来时压在太傅之子腿上给太傅之子坐骨折了,太傅之子的腿别在侯门小姐的胳膊上给侯门小姐踹闪腰了。事后嫡皇子因为太傅之子半夜和侯门小姐房梁上喝酒,生气地冲到太傅府把太傅之子药碗摔了、药罐子泼了……

    只能说,真相有时候荒谬比传言更甚。

    我在太傅府门口的茶摊上喝完茶顺便听完老板的叙述之后,深慨果然不能轻信流言!

    世事莫测,而流言与真相之间的差别,有时候比西红柿和见手青的差别都大。

    我有些脸红,忽然想起前年在茶楼,有个游侠剑客亲耳在说书的嘴里听见自己死了大为光火,一脚掀翻了三张桌子五条板凳十二个杯盏,被老板扣在店里作了两个月黑工的事。

    明明当时我还颇有感触地和方如是唏嘘,一转眼,自己也因为听了谣言冲到了京城。

    我看着近在咫尺的太傅府大门,go   or   not   to   go.that&039;s   a   so   big   question!

    十

    我开门看见林杏的时候,一瞬间觉得是不是真因为风寒没好才出现了幻觉,深深犹豫到底要不要听母亲的话,再养半个月再去。

    刚回京时我便大病一场,与我家交好的吴世伯让吴家小姐过来看我,当夜,吴家小姐带着酒坛子和两个海碗与我坐在房顶上赏月。

    我们从人类多病多灾怎么活也不过一百年谈到了各自政见,又从各自政见说到了心中想的还是他/她,任凭梦里三千落花。

    吴家小姐说:“柳叶正落离人肩。桂香撒何处?高门槛。绫罗人家缎满院。麦生南,无处不错憾。愁人欲说愁。鱼儿不肯听,长河流。妄对明月付心事,甚皎洁,不理俗世风与雪。”

    我说:“儿童祈福放纸鸢,断线纸鸢满南山。月照古今无数载,只因一人湿衣衫。”

    吴家小姐相当惊讶:“难以想象这是你说的。”

    我说:“我作诗就算不好,你也不用这么惊讶吧。”

    吴家小姐说:“不好倒在次要,只是没想到你也会说情诗,我以为你这辈子打算和皇权战斗到底,不死不休呢。”

    我望着明月,它圆得好像林杏黑溜溜的眼珠,叹了口气:“原本是这么打算的,但是……”

    吴家小姐说:“你要是这么想,就别但是了,你是有几分把握能抗衡皇权怎样,如果不能,你这么找了人家姑娘,万一哪天你的理想实现了,不是要人家守寡难受一辈子。”

    我沉默了。因为这话实在有理。

    我没有过哪怕一刻想过放弃我的政见。

    也从没那样爱过一个人。

    从看见她在人后努力起舞开始喜欢,从在书房看到她写《感遇·其二》开始爱。

    林杏的字一开始差极了,乌鸦拿爪子沾点墨写字,都可能比她强。

    她常拿一篇托了学堂先生写的诗练字,一遍遍不厌其烦。

    “江南有丹橘,经冬犹绿林。岂伊地气暖?自有岁寒心。可以荐嘉客,奈何阻重深。运命唯所遇,循环不可寻。徒言树桃李,此木岂无阴?”

    她说她最喜欢这一首后两联,每次看时,眼中都隐约有水光闪烁,似有万千言语。

    我最开始说林杏的字不如乌鸦蘸墨,我错了,乌鸦不可能有她的恒心。林杏一边练舞一边练字,整整三个月,每日两个时辰,从未间断。三个月后,她已经能写出非常漂亮尾势凌厉的字了。

    我常常觉得林杏稚气未脱的外表下,有着极坚毅的灵魂,令我望之生敬。

    这三年来的每一日,因为她,我都感觉分外精彩,也正因为这份精彩,我面临了一个极艰难的选择。

    我若牵她的手,便是一个幸福的我,我若坚持自我,便是一个不同的人。

    前些天吴家小姐又跑过来找我喝酒,本来想说说她和嫡皇子因为西红柿炒鸡蛋要不要放姜丝的问题吵架,让我评评理,到底是不加姜丝坚持本味好吃有理,还是加了姜丝一物两用能顺带驱寒有理。

    吴家小姐絮絮半日,见我不听,忽然扯着我的领子道:“我若是你,就现在去找她,你既然喜欢人家,不如也让她参与一下选择,万一人家不喜欢你,岂不是皆大欢喜,她若也喜欢你,再纠结起来也像那么回事!”

    这主意好!

    我带了七分醉意站起来说走就走,但吴家小姐还揪着我的领子,我失去重心一不留神踩空了一块瓦,两个人一起掉了下去。

    我摔折了腿,只好在床上躺了两天。

    嫡皇子因为我连带着摔了吴家小姐来看我笑话,一不留神踩到给我绑腿的石膏,整个人飞出去撞翻了我的药碗药罐,药烫在他手上,药罐子砸在我腿上,我只好又躺了两天。

    我捧着盒子里装给林杏的舞衣往外走时,是拆下石膏的第二天。

    我从正门出去等着小厮赶出马车,正见到林杏坐在大门对面的茶铺子里,点了杯最难喝的红茶煮大枣,我猜她一定是喝了,因为那一瞬,她哭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