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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4.被太阳灼烧的温暖.上

    

104.被太阳灼烧的温暖.上



    就像是一本书翻到了底封,从欢声笑语到悲愁垂涕,命运般的梦境也做到了尽头。

    柳云洲忘记了一个秘密。

    在他风光无际,平坦顺畅的人生大道上,其实那个起点并不如何光鲜,如同一团墨迹滴在白纸上,风一吹就流向四面八方。

    他是情妇的孩子。

    和所有老套的电视剧一样,懵懂无知的青春少女遇到浪荡风流的情场老手,痴心暗许,一夜春宵,几个月后挺着大肚子满心甜蜜,计划日后未来种种,却发现他早有家室。

    将母子俩接进家门,已经将男人一生的良心都耗尽了。柳云洲第一次迈进那个城堡似的大房子,站在光可鉴人的地板上,当女佣亲切迎接他的时候,他还以为从此就要拥有一个真正的家。

    于是他鼓起勇气叫了一声“哥哥。”

    他同父异母的哥哥,柳云安,当时已经十五岁了,他继承了父亲出众的容貌,残酷的心肠,还有刻薄的言语。

    他站在楼梯上,居高临下,像是听到什么笑话,随手把吃剩的坚果壳扔在他脸上,说了句“小杂种”。

    那是柳云洲第一次明白什么叫羞耻,和难堪

    母亲喜欢看书,玛格丽特的名作《情人》,她抱着英文原版反复的读,觉得自己就是现实版的杜拉斯,贫穷却美丽的少女,得到了男人的金钱和全部的爱。

    她常常告诉柳云洲,她会和他父亲修成正果,而不是像女主人公那样,坐在湄公河旁,让夕阳落满她花白的头发。

    柳云洲晃着小腿,坐在餐桌边,听母亲,满眼向往,却没发现儿子的餐饭里被人放了恶心的虫子。柳云安小小的恶毒把戏,却能让柳云洲整晚整晚的做噩梦。

    或许也是装作看不见吧,吃一个虫子有什么要紧呢?讨好那对父子俩才是头等重要的事。

    情人太多了,父亲根本不在乎,偌大的房子里他们母子像是透明人,只有柳云安常常来使绊子,骂他小杂种。

    对了,还有那位笑着迎接他,脸上有个酒窝的圆脸小女佣,她经常陪着柳云洲在后花园放风筝,晚上读睡前故事哄他入睡,喊他小少爷,小少爷…

    可惜后来柳云安用热油烫坏了她的脸,把她赶出去了。

    他偷偷养的小狗也被柳云安毒死了,就埋在小池塘旁,那里开满了稚嫩的野雏菊。

    他身边所有一切,都被“哥哥”剥夺殆尽。

    幸好有万恬。

    柳云洲第一眼看到她,其实是厌恶的。

    她浑身散发着“我是蜜罐里泡大的”健康气息,花朵一般美好。他嫉妒她彬彬俊朗的父亲,知书达理的母亲,还有天天牛皮糖一样粘着她的弟弟。

    多么幸福美满的家庭,对比之下他就像是现实文学里的苦情主人公,表面上衣着光鲜,暗地里受尽欺凌,学校里大家都骂他是婊子生的野种的时候,母亲正昏昏沉沉的烂醉不醒...

    他讨厌万恬,甚至生出了一种病态的心理,看到她那样幸福,他就痛苦的要命。

    万恬每天准点来看他堆沙子,坚持不懈的邀请他回家吃饭,今天是笋干老鸭煲,明天是龙井虾仁,后天是东坡rou,大后天是八宝豆腐...

    长头发,卡通发夹,蓬蓬裙,嘴里叼着棒棒糖出现的万恬,是每天柳云洲最期待的事情。

    是的,他讨厌她,但同样想看见她。

    她眼尾的泪痣像太阳一样温暖,照耀他凄苦惨淡的童年。

    哪有人不喜欢太阳呢?即便睡在烂泥里,你也想抬头望一望她的光芒。

    每次去那个家,万父会拍着他肩膀,教他读书;万母偶尔抹眼泪,又温言软语的问他菜式合不合胃口;万恬则把零花钱分出来一半,和他一起买糖吃,还悄悄跟他说,“别被阿煜发现了,闹得人头疼...”

    就算是最不喜欢他的万煜,也会踢着他的小腿,把东坡rou的碟子往他面前挪。

    那时候他常常做梦,梦见自己是万家的孩子,万恬和万煜的亲哥哥,他们从小一起长大,靠在母亲膝头打闹,木地板暖洋洋的...

    那句话怎么说来着,笑的太大声会被老天爷听见,他就要叫你受苦。

    母亲突然死了。

    那是个很平常的夏天,他们已经上高中了,万煜发展成了重度姐控,对柳云洲很有敌意,总骂他不要贼眉鼠眼的偷看他jiejie的小腿。

    天地良心,他没有贼眉鼠眼,那时他还青涩,但早早显露出了柳家人血脉的优良基因,情人节总是收到一堆暧昧信封和手工巧克力...

    但他确实总是偷看万恬的小腿。

    莹白的,漂亮的肌理,穿着运动鞋,总是赤脚,踝骨纤细,拔起的弧度脆弱又坚韧。

    这些年他越来越不敢直视万恬,她的目光又清又亮,而他情窦初开,生出了不该有的心思...他配不上太阳,但与她并肩同行的时候,微风吹起发梢的香味,总是让他有了更多的贪念。

    柳云洲总盯着她的小腿,觉得那样漂亮的脚踝应该有美好的饰物来相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