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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“夏天的时候可以去附近的KFC或星巴克蹭空调。唐总不是也住过地下室?应该知道的吧?”唐骥咧了咧嘴,没说话。他是住过地下室,但大概总共也就住了一个星期,而且正是不冷不热的秋天,还真没过过蹭空调的日子。其实说实在的,这屋子现在就挺闷热了。魔都的梅雨季已经快要来到,墙角泛起灰色的水气,可以想见等到了雨季,那里说不定会长出蘑菇来。“你也不容易……”唐骥情不自禁地说了一句。当然他是经过各种历练的,其中也包括一文不名在贫民区里生活三个月,但那终究是不一样的。顾颐把一双半新的鞋放到他面前,语气淡然:“大家都不容易,我还算过得去。”唐骥又咧了咧嘴:“你这种心态真是难得。哎,鞋很合适,看来咱们俩的脚一样大啊。”“真是荣幸。”顾颐把他换下来的鞋放进鞋盒,找了个袋子装起来,“唐总要拿走吗?”唐骥顿时乐了:“顾颐你可真贤惠。都破成这样,不能穿了。”“如果唐总不要了,也请把它带出去扔进垃圾箱。”顾颐把袋子塞进唐骥手里,向门的方向做了个手势,“唐总应该还有事,我就不耽搁唐总的时间了。”“你连杯水都没给我喝呢。”唐骥抱怨着,不过手机适时响了起来,打断了他,“算了,下回来再喝。我走了,你早点休息吧。”关上门,顾颐有一种送瘟神的感觉——终于走了,还带走了自己一双鞋。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:冰蓝,黄毛,还有抢劫黄毛的那个——怪物。顾颐微微闭眼,试图回想那副情景——昏暗的小巷里,墙壁上有一块奇怪的阴影,在黄毛经过的时候,一只蝙蝠突然从阴影中展翅飞起,一直扑到黄毛身上,爪子大力掀开头盔的同时已经露出尖锐的犬齿,冲着颈部搏动的位置咬了下去。蝙蝠的确有一张奇怪的脸,因为口鼻部分的复杂结构,放大来看的时候完全就是个怪物,黄毛并没有看错。而他的感觉也同样正确,的确是有两颗牙齿曾刺穿他的动脉血管,但这个过程很快,分泌的唾液在几秒钟之内就会让猎物失去知觉,十几秒钟之后牙齿缩回,唾液开始促进猎物皮肤愈合。往往等猎物醒来的时候,齿痕便已经很不起眼,而麻醉效果犹存,很多猎物甚至会想不起自己经历了什么。但是黄毛身上的反应略微有些奇怪,首先就是他伤口的愈合速度。顾颐计算了一下时间:如果唐骥追了出去,那么很可能他赶到的时候抢劫者刚刚吸完血,那么再到顾颐过去,中间相差不会超过三十秒钟,而这三十秒之内,黄毛脖子上的伤口已经完全愈合了。这个愈合速度太快了,已经超出了正常的范围,顾颐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快的。据他所知,即使是现如今存世最为高阶的五代血族亲王也做不到。另外,就是抢劫者唾液在黄毛身上存留的时间。一般吸血鬼的唾液在停止吸血之后会逐渐自猎物体内挥发,就像顾颐在黄毛脖子上看到的两个红色圆点,那就是唾液在挥发。当然,这需要借助一点血族的特有魔法,而异族是看不到的。顾颐记得清清楚楚,当时那两个圆点是以rou眼可见的速度在消退,这种挥发速度也远超过正常范围,否则黄毛不该醒得那么快的,而且还对昏迷之前发生的事情记得颇为清楚。唐骥到底看到了什么呢?顾颐真想把他揪回来好好问问。黄毛身上的腰包被大力撕开而不是拉开拉链,所以唐骥过去的时候,看见的很可能还是一只蝙蝠,或许——就是他在海天后门曾经看见的那只。唐骥当然绝不会把它当成一只普通的蝙蝠,否则他就愧对荆棘枭家族的纹身。顾颐再次微微阖上眼睛,脑海里闪过唐骥的身影:蝙蝠振翅飞过身后的高墙,而唐骥助跑之下一脚蹬在墙壁上,借力也翻过了墙头,同时脚上的皮鞋也顺理成章地张了口。他没有追上?虽然蝙蝠化的血族很便于在黑暗之中隐匿,尤其是建筑林立的城市之中,随便哪个角落都能把自己藏起来,但以唐骥的实力,对上一个似乎只有十代的血族,不应该一无所获才对。难道不是十代?顾颐自信不会感觉错误,尤其是在他体内有那一丝特殊血脉的情况下,他对血族的世代判断绝对是准确无误的。不过也正因为此,对有些异样他也同样能够敏锐地察觉——这一个,恐怕不是普通的十代。是偶然的变异,还是血族内部又发生了什么事?顾颐有些烦躁起来。似乎自从遇到了唐骥,他还算平静的生活就被打破了。现在他很有一种冲动,就是马上辞职然后有多远走多远,至于这里发生的事情——不管那个捕猎者有什么古怪,既然他惹起了猎魔人的注意,就让他自己去承担后果吧!可是……这里头明显有些不对劲,他真的能视而不见?那么一双充满了恐慌的眼睛,那么像当年在西伯利亚遇到的安德烈,对未来满是迷茫和恐惧,看不到出路……其实也不是……顾颐双手插进自己头发里,把一声深长的叹息压了下去。不是像安德烈,而是像他自己,像那个行走在迷宫之中的自己——所有的爱的美梦都破碎了,留下的只有面前那条被认为是必死的道路。那个时候,他在迷宫的镜子里,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双眼睛:还不想就此死去,可是那一点求生的欲望,在满眼看不到光明的绝望之中,更显得微弱和可怜。在那个时候,他知道自己是怎样的绝望,怎样的渴望能得到拯救却又不敢抱着希望,而真的得到帮助之后又是如何的欣喜,那是从地狱底层升到天堂的感觉。所以在西伯利亚,他会带着安德烈逃生,最后甚至把那滴宝贵的血液赠送了出去。而现在,对着一双如此相似的眼睛,他同样不能真的置之不理。即使事后或许会后悔——就像他现在时常会想起,如果当年他没有把那滴血液送出去,或许现在他已经在安静地度过晚年了……手机铃声打断了顾颐的思绪,莉莉没心没肺的声音从那边传过来:“顾颐,你睡了没有?”这是个完全废话的问题,但或许没心没肺也是有感染力的,在这个时候听到这种毫无营养的问题,顾颐居然觉得轻松了一点:“有事吗?”“当然啦!没事我怎么会给你打电话。”可能因为离得远,莉莉感觉不到顾颐的压迫性,说话便肆无忌惮起来,“今天晚上我碰到旺财啦!哎呀就是那个狼人,你知道的吧?”“……知道……”顾颐被这个极其接地气的名字噎了一下,几秒钟后才能说出话来,“他怎么了?”旺财,本名欧纳尼,西班牙籍狼人,在魔都的异种圈子里大名鼎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