棉花糖小说网 - 耽美小说 - 我没有暗恋我朋友(H)在线阅读 - 分卷阅读35

分卷阅读35

    我添了一波茶,实在是令人感动。

我也就感动了个几秒吧,接着S放下壶,又朝我这边走近了一点,最后停在了我面前。

我以为他要说什么话,结果他没有,就那么站着。然后我忽然脑子里灯泡一亮:他该不会是要亲我吧……

一想到这我就不淡定了。话说其实也没什么奇怪的,我们已经是恋爱关系了对吧,搞了半天至今为止我们就拉过一次手(如果管那个叫拉手的话),实在是太小学生了,简直拉低成年人的平均标准。

而且趁着对方睡着/装睡的时候啵一下什么的,这桥段经典有它经典的道理。首先不用担心对方跳起来给你一拳,其次还不用闭眼睛,可以防止接吻的时候两边都闭眼睛导致亲错地方(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,如果你非要问的话我就直说了,这是我室友的亲身体验)的尴尬场面发生,人身和精神上的双重安全保证。

S这么机智的人,想必不会错过这大好机会,可惜这次又被他抢先了。

想到这里,我又产生了一个疑问,那就是:装睡的人装起来真的不会被看穿吗?我小时候有着丰富的装睡经验,一般我不想见我爸的时候,我就会弄个衣服毯子枕头什么的盖在头上,假装自己是个萝卜。可能以小孩子的直觉,知道装睡的时候脸部表情比较容易暴露,所以本能地把脸遮住。而现在S离我这么近,肯定会看到我僵硬的脸部肌rou和转动的眼珠,这样他要是看不出来他就不是S了。

所以问题是,为什么我想了这么多S还没有动静呢?

这时候我努力维持茫然的表情,呼出一口气,缓慢地睁开眼睛,装出一副(尽管可能早就暴露了)刚刚醒来的样子,感觉自己为了不让局面陷入尴尬已经耗尽了本月的演技值。

随即我就看到S虽然确实站在我面前,但是侧着身,弯下腰,正在看我电脑上的题目,跟我写的解答比对。

我:……

这个想太多的毛病真的需要治了。

第二天我们也没太逛,就吃吃饭,散散步,说说话。下午我打包好东西,S送我去机场。

路上我们净是聊一些没边没际的话,我想S跟我的感觉应该差不多,接下来又要分开了,还真是有点忧郁。本来S来这边实习,我之前在学校也没有多么想他,可是现在我硬是有种干脆留下来算了的冲动……可能昏君就是这种思维吧。

当然我也知道这不可能,不说别的,S就会第一个把我捆上飞机。

车开到航站楼前,这里是三分钟dropoff区,属于废话少说撂下人赶紧走的路段。S停下车,转过头看我,那一刻我感觉机不可失失不再来,命运在轰鸣时代在召唤历史的车轮在转动,也不知道哪来的狗胆,拉过他的领子就亲了他一口。

亲完我特别敏捷地拉开车门往下一跳,就准备往楼里跑,跑了两步猛然想起一个问题:我的行李箱还在车后备箱。

所以我为什么要带箱子!!为什么就不能背个包呢??!!

语言难以描述我那一刻的心情,总之我沉默地转过身,沉默地看着同样也说不出话的S打开后备箱拿出行李箱,沉默地接了过来。

然后我看到了难得一遇的奇景……S的脸上谜之有点红。

我已经不记得我那时候是在想“我靠S居然也会不好意思啊”还是“我的生涯一片无悔”,总之我体会到了那些爱情故事里的心跳感,就仿佛有个体脂率6%的壮汉拿着电动攻城槌在一边喊口号一边疯狂锤我的后背。

他可能注意到我目瞪口呆的表情,严肃地说了句一路平安,就钻进车里嗖地开走了,留我一个人在原地傻了半天才回过神来。

54

回学校之后,我就又陷入了被作业和考试轮番殴打的循环中。谈恋爱当然是很重要的,但是生活中也不止有这一项事业,何况找不到对象不会怎么样,交不上作业是真的会死的很惨_(:з」∠)_

所以每天和S闲扯已经成为了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休闲节目,要是哪天他没时间打电话我就只能去写字。被S拉进墨水坑也有段时间,结果我的一笔狗爬字还是没有什么改进,说起来都是心酸啊。

就在这种心酸中,我终于收到了S的明信片。

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周五……其实天气不是那么好,不过周五就算是下雹子也比周一让人开心对吧。早上出门前我查了一下信箱,在广告传单里面发现了明信片,因为赶着去上课,没来得及看就揣兜里了。

到了教室,我拿出来一看,上面是这么写的:

Soonfarfromthesoyandthecurry

andfretofthefmeswouldwebe

Wereweonlywhitebirds,mybeloved

buoyedoutonthefoamofthesea

我回想了一下S当时的手速,感觉他写字真的挺快。虽然有点潦草,不过我对他笔记的识别率已经从百分之六十进化到了百分之九十,读这个没啥问题。

但是吧,以我的了解,S似乎不是这种会莫名其妙写几句歌词的类型。当然我也不是,我写歌词是因为那个歌词很直白,而S这个显然不怎么直白。就算他写个“祝你身体健康”什么的,我也觉得比这样更像S的作风,他写这个难道是要跟我俩人天南地北双飞客缠缠绵绵翩翩飞吗……

直到中午吃饭的时候,我才有机会仔细研究一下这张明信片。标准尺寸的背面空间不算很大,一半写上地址,另一半就比较挤了。有些字母我本来以为他是连笔太快才糊成一团,结果意外地发现他写的还挺清楚的。

然后我就搜了一下这句话,发现这还真不是歌词,而是诗。那么问题就来了:S是那种没事会写情诗的类型吗?

这我真不知道,我也是第一次跟他谈恋爱,完全没有历年数据可以参考。

以及,还有一个重点是,原诗的开头(只是说这段的第一句)压根就不是那么写的。我把它当做歌词的时候,倒没觉得很奇怪,但是酱油啊咖喱啊什么的和诗的气氛就完全不搭嘛。

原句是Soonfarfromtheroseandthelily,这显然不可能是S手滑写错的。

联想到他当时下笔如飞的熟练度,这句奇怪的话搞不好他早就有腹稿了。所以说,他果然是预谋已久啊!

预谋已久干什么呢……可以想象他是要搞点事情,而不是单纯给我写两句情诗。

机智如我,下课直接去了S他家。

S的室友果然在家,但是没有打游戏,而是在屋里弹吉他,跟我聊了两句之后就躲回自己房间去了。我十分怀疑S找他当室友就是看中了他作息比较规律(或者说根本没有作息)这一优点